黎平第一个乡人民政权的诞生
——寨头乡普选试点工作纪实
杨再超
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。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,政权就成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保障。乡级政权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基层组织,是国家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落脚点。黎平解放后,接管了旧政权。一九五一年至一九五二年期间,在完成清匪反霸、土地改革、抗美援朝、“三反”、“五反”和社会主义“三大改造”获得重大胜利的基础上,县委把工作重点转到抓民主建设,生产和文化教育的建设上来。使土地改革后的城乡从经济、政治、文化教育等方面向前迈进。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,一九五三年下半年首先在乡一级进行普选。通过选举产生新的乡人民政府,便国家基层政权能更好地担负起自己的历史任务。
为了对全县普选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经验,经县委、政府研究决定以茅贡区的寨头乡为全县普选试点单位。由县区抽调杨国仁、龙安、吴国祥、黄存正、赖学基、杨再超、吴贤英等十七名干部组成普选工作队。在县委委员、公安局长吴国本同志为指导员的带领下,于六月十六日进入寨头乡。六月十八日工作队邀请人民团体、妇女、青年、民族老人二十余人,协商建立乡选举委员会。民主推选石吉明、石国基、吴显华、吴文焕、石现金、谢正光、杨秀荣等九人为选举委员会委员。选举委员会成立后,随即制定选举工作计划,划分选区,进行选民登记。并协商决定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名额为三十三人。首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大张旗鼓的普选宣传教育活动,运用群众生产工地、田边地角、“坐鼓楼”、“卡房”、“绩麻堂”、“坐姑娘”等场合,反复宣传:普选是全乡各族人民政治生活的大事,也是政权建设的大事,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、参加管理国家大事的重大问题。以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,使之自觉地投入普选活动。
根据全乡生产单位和状况,划为流芳、寨母、寨头、寨南、青寨、连洞、登印等七个选区。以选区为单位进行选民登记。
寨头乡是一个侗族聚居区,群众觉悟较高,工作基础较好。原为三个行政村,十五个自然寨。普选时全乡共六百一十六户,二千六百七十九人,其中侗族六百零六户,二千六百二十七人,占总人口之九十八;汉族九户,四十二人;机关一户,十人。地主成份八户,三十七人;富农成分二十一户,一百零八人;中农成份二百四十三户,一千零六十六人;分农农份三百四十一户,一千四百四十七人;小土地出租一户,二人;小商贩一户,七人;宗教职业一户,二人。选民一千四百四十六人,占总人口百分之五十四。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二人;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没有得到选举权的一十八人;未满十八岁的一千二百一十三人。按每一代表所应代表的人口数比例分配代表名额:流芳选区(79户,344人)选代表四名;寨母选区(97户,439人)选代表五名;寨南选区(74户,303人)选代表四名;寨头选区(116户, 546人)选代表七名;青寨选区(83户, 346人)选代表四名;连洞选区(121户, 505人)选代表六名;登印选区(46户, 196人)选代表三名。
七月二十八日乡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之后,各选区分别召开各种座谈会,作好选举前的准备和治安工作。动员选民积极参加选举活动。七月三十一日各选区先后选举结束,共选出代表三十三人。其中男代表二十四人;妇女代表九人(占代表总数的27.2%)。代表中贫农代表二十三人;中农代表十人。共产党员五人;共青团员五人;村干部二十人;积极分子和军属三人。各选区参加选举投票的选民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。寨头、寨母选区达百分之九十七,最低的登印选区也达百分之八十八。流芳地区选民吴大定要到孟彦去赶场,听说快选举了,他说:“选举是大事,赶场是小事。私人事应该放在后面。”放弃赶场参加选举。选民石光远在孟彦听到很快要开选举会了,就立即赶回来参加选举。连洞选区石世清,开选举会那天,他把选民证挂在胸前,男女选民个个都穿上新装,像过节一样参加选举投票。
八月一日,寨头乡人民代表大会正式召开了。代表们代表广大群众的意志、选举了侗族人民所信誉的石现金为乡长,谢正光为副乡长。同时选举产生乡人民政府委员十一人。这些委员中房族领袖四人;青年罗汉一人;姑娘二人,其他四人。男委员八人,女委员三人。各委员分别兼任民政、财粮、生产、治安、武装、文教卫生、拥军优属等委员分的委员。
普选试点工作,前后历时四十八天。八月三日人民代表大会宣布闭幕。全乡侗族人民激情豪放,彻夜狂欢,热烈庆祝当家作主的日子和全县第一个乡人民政府的诞生。
——录自《黎平文史资料选辑》第三辑